我有个同学,五年前离婚了。她的前夫自己开了一家公司,跟公司的女秘书搞到一起去了,她无法容忍这样的背叛,尽管前夫百般祈求不愿意离婚,但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离婚了。离婚后,她分得了两套房子,还有100万的现金,女儿的抚养权也在她这儿。不得不说,虽然她跟前夫离婚了,前夫待她还是不错的,离婚给了她这么多东西。今年她认识了一位心仪的男士,两个人也挺能谈得来,男方条件不是很好,男方有两个儿子,就是普通打工的。但是她也不嫌弃人家,不过最近她却对这个男人的爱提出了疑问。男士给她提了一个要求,说是想把女方的婚前的一套房子卖掉,男士再往里边添点钱,买一个大房子算作他们两个人的婚房。她再喜欢这位男士,心里也会打一个折扣。这两套房子,还有100万现金,都是自己的婚前财产,怎么能跟二婚男人的财产搅和在一起呢?这不是变相要把自己的婚前财产变成共同财产吗?她坚决不同意男士的想法,她想把这两套房子和100万现金以后留给自己的女儿,不可能说便宜了别人。但是她心里还舍不得这位男士,毕竟碰到一个心仪的人也不容易,心里就十分的纠结。她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?嫁给这位男士,就意味着财产的损失。如果不嫁给这位男士,觉得失去了一位心仪的人。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|